《五蕴心理学》51期|第三章 |3.3.4.2 能分别——分别智与范畴行法

惟海法师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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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文脉图













忍和认的认识论蕴涵是:现象性认知仅仅是人类的心理许可。
——惟海法师《五蕴心理学》   










正   文




(承接上一期文)
3.3.4.2 能分别——分别智与范畴行法
能分别,包括分别智与分别的名言模式。分别是一种心理机能运作模式,包括分别智和范畴行法。没有任何认知者、认识者、能分别者。
分别智主要指认知机能,包括多种亚型,文献中常见者有:知、觉、分别、思维、智、慧、忍、认、认知、认识等。这些认知机能的特性与现象既内在又细微,纵然以禅观内省去捕捉也不敢说都完整准确,用定义的方式去了解也感到把握不定。稳妥的研究方法是把经典文献、训诂和内省相三者结合起来,故这里以先释词,后指明心理事实的形式,力图明确这些概念所指的事实。
第一对 知与觉
从汉字造字本意上观察:知,指对现象性事物的辨别反应,侧重于行为;觉,是对以算筹进行运算的心眼观察、明白理解,侧重于状态。比较如下。
【知】是对现象性呈现的增强型反应,即“增胜取相”,通常表现为知性体验或认知体验。包含两义。一者把事物作为对象识别和判断。《说文》释云:“词也”。“词”即明确的判断,为对象化认知,有赋义行为。二者原始认知或伴随着感性体验的认知。《荀子》云:“知谓性识”。可见“知”指本能的感知能力和感知活动、感知结果。从字义上说,所谓知性应为对象意识中的体验性,连“灵知”也不过是更高级的前认知,并非明晰的理性辨认识别。常用词如“知道”、“知晓”、“知足”、“知心”、“感知”,主要指认知的主观体验而言,不同于纯粹觉察的反映。其中,“感知”,指感应能力;“知足”、“知心”,与“知苦”“知乐”一样,与其说是情感认知,勿宁说更侧重于体验;“知道”、“知晓”更是典型的认知体验。现代哲学和心理学中的“知性”和“认知”,主要指现象性辨别活动,不重视“性识”之知的感应性。
【觉】指对任何对象事物(包括心灵自身)的静观,甚至旁观式观照的心智状态。包括两义:一者指心智唤醒并能反映对象,如“觉察”、“发觉”。从字义上讲,觉是以心眼见到对象,这个用于构字的原始象征表明“觉”是一种对对象的反映能力。二指心智自明,如《说文》释云:“悟也”。悟是自明性的领悟,明白。佛教的菩提觉(bodhi),特指以涅槃为基础的精神性悟证,乃就心悟之义而言。
总观之,知与觉是认知过程中,对象影像所唤醒的反映类型,更确切地说为信息感应模式。知,是对象表征引起的自我感应,常常与体验相关;觉,是心智的自证,通常与理智相关。佛家把凡夫的认知称为知见,“知”有武断宰割,“见”有主观计执,故知见是不可靠的。而“觉”为菩提,是佛家之“道”,尽可能实现原样静观,是理智的认识。知与觉的区别,在“感知”、“灵知”与“直觉”、“自觉”的用法中,就可以得出其大概。现代盛行“感觉”一词为笼统的合用。应从多音词中理解这种差别,如“知道”、“觉得”二词,绝不能换为“知得”、“觉道”。
第二对 分别与思维 
【分别】(梵vikalpa等多个词,均译为分别,有区分、分析、判别、思维、计度、晓喻、开示等义。)是意欲客观、实则武断的认知模式,与直观、整体地反映事物相反,而是带着能所割裂模式、对象化观念、经验性知识等主观地取相,并且沿着分析原还或归纳综合的方向进行思考,然后进行主观赋义,名为识别或判断。可见分别包括取相的形式、思维与主观判断。对认知对象有增减的分别,称为虚妄分别;正确的分析、综合、辨别,为正分别。分别的相反概念是现观。
【思维】(梵语cintanā,指思考推理活动)思维是从取相到形成结论之间的中间运演过程,包括观察、推理、分析、综合等心理操作。

分别是认知模式,思维是操作行为。分别必有思维,但思维不一定是分别。思维也可用于目标-动机的心理过程,“分别”无此用法。

第三对 智与慧
智为观照判断,慧为无相理解。这是基本区别。
【智】《说文》“识词也”。佛家的“智”与汉语的“智”字义相当,梵语的智(jnāna)译音若那,或蛇那,指无疑地了知决断。《大乘义章》说:“照见名智。”经论之中多说“智门照有”,指智是对事物及其正面意义的观察、判断、理解。也就是说,智知只能认识显现出来的事物,非显现则智知所不能及。智,是知性的高级形式。
【慧】《说文》:“儇也”。徐锴“儇,敏也”。《广韵》:“慧,解也”。佛家的慧梵语Prajnā,音译般若,或般若那,意为简择。慧远《大乘义章》亦云“解了称慧”。经论之中多说“慧门鉴空”,意指慧能对负向意义作出观察、判断、理解。慧,是觉性高级形式。如对无、空、负、欠、亏、非、不、否、毋、勿的理解,及包括着负向意义的抽象事物的认知,都不是以智知的直观形式可以理解的,必须由慧力才能领会。慧,有比较、鉴别、推理的作用,故说慧以简择为性。慧是善于分析,又善于理解的,通于凡圣,故有世俗慧与出世间慧,即普通的般若与般若波罗密多的区别。
总之,智与慧都是理解的模式,皆通于凡圣。智是直观地观照判断,慧是理性地推理抉择。对无相的抽象事物,如道理、原则,“智照”常常是无能为力的,只有通过“慧察”去判断理解。禅宗有“智知”与“识识”的区别,“智知”指对显现的照知,“识识”指对非显现境事以慧思维理解。这是基本区别。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智较易观察到而慧更难觉察,智常被高推,慧常被低置,这反映着人类目前受到的自身观察能力的限制。
第四对 忍与认
佛家的“忍”与汉语“认”相近而更宽泛,指原始的经验证明、辨认和暂许,是处于虽未得决定判断而愿意相信的认知态度。
【认】《玉篇》“认,识认也”。一般释为“识别、辨明;承认。”
【忍】(梵kşāntī,音译羼提。)《说文》:“耐也”。佛家对“忍”的使用,有忍耐、认可、许可等义,如四善根位的“忍”,就是对佛法的初步认同。按《俱舍论》所解,“忍”指认可、忍可而未断其疑而言。《大乘义章》云:“慧心安法,名之为忍。于境决断,说之为智。”《唯识述记》云:“忍言智以决断故。”佛家古译文中不用“认”字,与汉语古代认字不常用有关。“忍”包括忍耐与认可两种意义,但这种认可,是未决疑的承认,是暂认。这就与“忍耐”的忍在认知理解的程度上相通了。

忍和认的认识论蕴涵是:现象性认知仅仅是人类的心理许可。

第五对 认知与认识
“认知”主要指以客观现象为对象和以客观模式进行的心智活动,这是现代中国心理学界研究理解深化而确立的术语;“认识”,则概指其对象包括客体、主体、现象、本质在内,并且其行为模式以主观为主兼容客观的一切心智活动,是更古老,内涵更丰富也更模糊的术语。
【识】《说文》释云:“知也”。《玉篇》释云:“认识也”。在梵语中,识有两个词,一是毗若那(vijnāna),意为由分析而认知,与“辨识”(胡三省说)相似,近人译为“辨别识”;二是毗若底(vijnāpti),意为了知、了解,或使辨别,近人译为“了别识”。据观察,一般的“识”指起识别作用的辨别识,本质上为分别知;而“了别识”指意识的理解作用,本质上为无分别觉了,并有主体属性。
以词语用法为入口,反省“知”与“识”的认识论特征和心智类型区别,一般而言,知指对现象的把握,识包括对本质的把握;知以客观化为主,识以主观化为主;知主要取现象,识更关注“随好”,随好即现象的美值等抽象属性;知较具体,识更抽象;知主要是一种观照,似乎主体参与较少,而识侧重于体认,主体参与更多;知的错误是知识错误,识的错误是情感意义相关的错误。是故佛家一向认为知有分别,识有渗漏。
“认”“识”连用,在佛典中较少,近代比较普及,在习惯用法上,认识是偏正复词,“认”,指辨别、辨认;“识”指知晓、理解。与上述传统的“认”、“忍”、“知”、“识”的意义略有不同,这是语言随时代变化。在中国现代心理学中已把认知与认识区别开来,“认识”指广义的感知、认知作用;“认知”指狭义的客观知识性认识。但在英语中没有这种区别。对照佛家,“认知”相当于“辨别识”,按古习惯应该称为“分别知”;“认识”相当于“了别识”。不过在本书中,了别识属于识蕴,而不是笼统的“认识”。这个问题涉及到对唯识学的理解,还涉及到现识、现观和现量等问题。唯识学的基本范畴是“唯识”,指杂染的一切心理活动唯是“分别知”的作用,是虚妄的,故称“虚妄唯识”,意指凡夫的意识是虚妄的,而“真唯识性”是“唯了别识”的作用,为无妄无漏的,也绝无虚妄相的。
分别智、分别慧、无分别智、无分别慧,也是重要的范畴。在开发智力、开悟证道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就主要含义而言,分别指含有主观臆断的辨别推理活动,无分别指后得直观。
能分别的名言化心智模式:分别通常是以客观模式的形式运作的。所谓客观模式就是把表征及从经验中抽取出来的共相或原型视为属于客在事物自身的特征或属性。由于范畴是高级认知模式的代表,分别主要通过范畴而实现。范畴乃既非相分又非见分的操作性“行法”,是把握对象世界的理性工具。普通的认知范畴主要有三类:⑴对象范畴,时空、次第、数量、种类、业用、因果等;⑵知识论范畴:总别、自共、同异、事理等;⑶语言学范畴:名句文身、言、说、遮诠表诠等。范畴被命名为不相应行法,意谓范畴乃名言化的心理行为模式。从语言哲学角度看,范畴行法为名之名,为道语言,规定着认知世界的形式,决定着知识文化的可能范围,故属于能分别。更通俗地讲:范畴行法体系是智力的化身。个体范畴行法体系的丰富程度、结构水平、应用熟练度和灵巧性,是习得性高级智能的实际内涵。
(未完待续)


文|节选自

惟海法师 《五蕴心理学》




(图片源于网络)





附本节导图

作图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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